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為認真開展好結對共建活動,切實加強學生黨支部與教工黨支部交流、增強黨支部的活力;充分發揮教工黨員對學生黨員、入黨積極分子的引領作用;進一步完善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的考核制度、規範“三答辯三公開”制度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 共建方式
第二條 結對支部間要開展定期交流活動,為學生與教工建立良好的交流平台,在支部活動中建立良好關系,實現師生叢遊,同時指導學生黨支部健全規範黨支部組織活動制度。
第三條 學生黨支部應積極主動聯系教工黨支部,邀請教工參與到支部日常活動中,教工在活動中應充分發揮思想引領作用。
第四條 充分發揮教工黨支部在學生黨支部入黨積極分子選拔、學生黨員發展中的指導、考核作用,在各類答辯和人員選拔中引入教工參評。
第五條 為規範共建活動,結合我院實際情況,制定共建聯系表如下:
教工聯系支部 | 支部名稱 |
思政部支部 | 研二第二黨支部 |
本科生第一黨支部 | |
政治學系支部 | 研一第一黨支部 |
研三第二黨支部 | |
法學系支部 | 研一第二黨支部 |
研二第一黨支部 | |
研三第一黨支部 | |
公管系支部 | 研二第三黨支部 |
研三第三黨支部 | |
機關黨支部 | 本科生第二黨支部 |
注:每年定期更新。
第六條 本制度經學院黨委會審核通過,自2014年11月份執行。